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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简介
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要求,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
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当年度开展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审查,国家质检总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后,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免检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
(二)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的成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免检产品的品牌在有关部门得到有效注册。
企业须提供的书面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
2、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申请免检的产品必须连续稳定生产2年以上,出厂的产品未出现批次质量不合格;在3年内未出现造成较大影响的质量事故;产品在出口过程中未出现检验不合格;未出现不依法履行“三包”规定等售后服务问题。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投产时的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验报告;近年来产品生产基本情况;产品近2年内出口检验情况。
省局要调查、了解申请免检产品近3年内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消费者质量投诉情况以及企业对投诉的处理情况,向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了解产品出口检验情况。在上报企业申请材料时一并书面报告。
3、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一是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如产品设计、采购、工艺设备、生产制造、检验和试验、包装贮运、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企业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二是具备健全的质量检验机构,能够保证出厂产品质量;三是认真处理质量投诉,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售后服务情况;生产所采用的工艺;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原材料进厂及成品出厂检验情况;企业质检机构建设情况;主要检验设备、仪器清单;检验人员清单;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4、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行业(全国范围内)前列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 2004年产量、产值、市场占有率;2004年赢利及缴税情况。
此项条件要求企业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省局务必严格审查,认真核实。如果因客观原因企业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省局要进行书面说明。
5、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企业执行标准的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需要有关部门证明所执行标准水平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6、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均为合格,且两年内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企业应该提供的书面材料:3份以上质量监督检查合格报告。质量监督检查合格报告必须是源自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查;必须是突击性的不向企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委托检验、定期检验等不在此列;原则上是近3年(2002年以来)组织的监督检查。
7、产品及生产企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
产品及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要符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以及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应当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定量包装商品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要取得C标志;产品及其生产工艺不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范围;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企业应该提供的材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环保、节能认证情况,环保检验报告。
(三)国家免检产品评比工作程序
1、调研阶段(05年9月-06年1月)
⑴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到各地调研明年国家免检产品评比行业的具体情况;
⑵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到部分企业考察并征求评选意见。
2、行业协会推荐阶段(2月初-3月)
⑴国家质检总局开会确定列入当年国家免检产品评比目录行业的主管行业协会;
⑵主管行业协会提供其所掌握的行业(企业)情况,并推荐一定数量的候选企业名单及其数据。
⑶国家质检总局确定2006年国家免检产品评价目录、编号及申报条件
3、省级申报审核阶段(3月底—7月)
⑴《产品免检申请表》及《产品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表》上报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表格电子版可以在总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qsiq.gov.cn/)。未按时上报、申报材料不全或有虚假、作假情况的,将视为无效申请,并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⑵各省局对每家企业具体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和说明,对同类产品的申请企业,省局要结合产品质量、企业效益、生产规模等因素进行排序。
4、材料上报北京评估阶段(7月底—9月底)
⑴经各省局初审合格后于7月底前将企业申请材料(包括重新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上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过期不予受理。
⑵对各申报企业进行打分并推荐当年候选企业数量及名单。
6、公布国家免检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10月)
⑴9月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的名单再次提交全体委员审议,并将确定的名单上报司长、副司长核定;
⑵10月中旬以总局的名义授予“国家免检产品”称号,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名单。
附:2006年度国家免检产品(部分)品种及产量产值申请条件
免检产品三年再复评,因此到期重新评价的32类2003年度免检产品类别中:水泥、吸油烟机、羊绒衫、乳粉、食用植物油、灭菌奶、涂料、陶瓷墙地砖、铝合金建筑型材、木地板、电饭煲、电风扇、DVD视盘机、方便面、旅游鞋、服装、自行车、化妆品(护肤用品、洗发护发用品)、液体洗涤剂、照明设备(照明灯、照明灯具)、日用陶瓷、卫生洁具、水泵、农地膜、建筑玻璃、塑料管材、无缝钢管、热轧盘条、电线电缆、电动机、纸张、阀门等于2006年复评。
2003年度免检产品类别及产量产值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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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
名称 |
产品代码 |
具体申请品种 |
申请条件(产量及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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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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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干法、旋窑生产,年产量达到100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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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乳粉 |
011 |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调制乳粉 |
年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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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吸油烟机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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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在30万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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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羊绒衫 |
015 |
针织纯羊绒衫 |
年产量达30万件以上,质量达到行业标准FZ/T73009-1997中的优等品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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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用植物油 |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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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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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灭菌奶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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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为超高温瞬时灭菌,在无菌状态下包装,或者采用保持灭菌(二次灭菌)工艺,年产量达到9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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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涂料 |
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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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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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陶瓷墙地砖 |
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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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1500万平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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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铝型材 |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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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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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饭煲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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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在100万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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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风扇 |
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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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在100万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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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VD视盘机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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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在30万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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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木地板 |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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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300万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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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方便面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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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10亿包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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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旅游鞋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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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500万双或年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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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服装 |
043 |
西服 |
年产量达到100万套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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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绒面料 |
年产量达到500万米或年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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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 |
年产量达到200万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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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自行车 |
044 |
普通自行车、运动自行车 |
年产量达到100万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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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化妆品 |
045 |
护肤类、洗发护发类 |
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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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液体洗涤剂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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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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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照明设备 |
047 |
普通照明灯泡,日光灯管 |
年产量达到1.5亿只或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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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 |
年产量达到1200万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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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 |
年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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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日用陶瓷 |
048 | |